突破数十人围困,是否属于防卫过当
近日,丽江一名大三男生疑遭围殴反抗致伤,被控故意伤害获刑3年一案,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关注。
据报道,大三学生程兆东在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时,与男子王裕宽因敬酒发生口角。在程兆东返回餐厅接女友时,遭到王裕宽、代乾等十余人的拳打脚踢,殴打过程持续了50多秒。冲突过程中,倒地的程兆东随手乱抓工具反抗,最终导致5名男子受伤,其中2人为重伤。
案件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初审,一审判决程兆东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当中。
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,程兆东和王裕宽双方都不满意。程兆东一方认为自己面对十多个人的拳打脚踢,“感觉自己要被他们打死了”,这样的情况下,“我还不能反抗了?”;王裕宽一方则认为程兆东的行为致5人受伤且2人为重伤,手段残忍、不计后果、社会危害性大,不能对其适用缓刑。